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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法院为确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谋出路想办法

发布时间:2015-08-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为确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谋出路想办法促和谐执行

  全民公众讯(黄明超)近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顺利为申请人挽回农资款,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黄某从白某处赊欠农资机械一部,并承诺于2011年年底给付农资款,后经白某多次催要,黄某未给付。白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白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与黄某取得了联系,与黄某约谈。了解到黄某并非故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而是因为2011年种植的两千亩地收成不好,购买的化肥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农作物产量低,且当季农产品价格不高,损失将近百万,家中基本生活都有困难,确实暂无能力给付。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找黄某沟通协调,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黄某不要以“没有钱”作为不给付的正当理由,另一方面鼓励他振作起来找“门路”再就业,并积极帮助其找销路。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和帮扶,黄某也主动将当季种植的苜蓿卖掉后,将所得1万余元拿出来还款。执行法官也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黄某当前面临的难处,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剩余的案款等下批农产品收获后再给付。执行法官的人性执法收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肯定。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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