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新疆伽师县法院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5-08-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赵剑琪)8月7日,伽师县人民法院法官冒着绵绵细雨来到40公里外的伽师县米夏乡卧里托格拉克村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在法官现场调解下,当事人阿某和艾某达成赔偿协议,艾某承诺在七天内一次性给付阿某医疗等各种费用1.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忠诚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严格落实各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条件,切实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考虑到部分群众平时农活比较忙没有时间到法院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居住在偏远农村,到法院参加诉讼路途遥远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法官到偏远农村开展巡回审判,把巡回法庭开到乡村社区、农家庭院、田间地头,现场调解、现场开庭,注重矛盾钝化与调解,尽可能地当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隔阂。并借助“风情、民俗、民风”释法解惑,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了当事人来回的奔波之苦,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较好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巡回法庭办案126次,现场调解结案108件,经过释法做思想工作现场撤诉结案16件,判决2件,且全部服判息诉,征求到各类建议8个,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3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减轻了群众诉累。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