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新闻发布会现场问答
全民公众讯(史忠涛)7月28日上午,四川省威远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威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双、政治处主任罗晓吾、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健出席发布会。会上,威远县检察院对媒体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以下是问答现场文字实录:

威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双回答媒体提问。
媒体:我想问问在当前中央高压反腐背景下,我们检察机关今后一个时期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威远县检察院:今年以来,我院切实履行职能,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仅上半年就立案查办了职务犯罪案件 10件 20人。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将更加注重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增强预防实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根据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工作安排,今年还将继续重点开展一些专项工作,如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等,同时突出查办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背后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威远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罗晓吾回答媒体提问。
媒体:我们了解到今年检察院创新了林业检察工作,对涉林案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我想问,你们是如何深化该项创新工作的?
威远县检察院: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为加大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我院与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共同会签了《打击涉林犯罪与生态资源修复“两结合”工作机制》。该项创新机制建立后,我们对3起涉林犯罪案件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要求犯罪嫌疑人种植林木2800余株,实现了对生态环境的最大修复。为了确保该项创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最大实效,我们积极落实“三个回访”,深化该项创新。一是回访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局等办案部门;二是回访犯罪嫌疑人本人;三是回访被破坏地点的邻里村社。该项创新工作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肯定,工作做法被《四川林业检察专刊》作为工作创新予以转发,并在国家林业局网站推出。

威远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健回答媒体提问。
媒体:人民监督员工作是检察机关探索外部监督的新途径,我想问问,今年我们检察机关在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上有什么新措施?
威远县检察院:今年,我院创新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将人民监督员加入我院微博、微信号,充分运用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微监督”,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途径。目前,已有5名人民监督员加入微博、微信号。我们的措施有:一是依托新媒体推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确保人民监督员随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动态,进行实时“微监督”。 二是依托新媒体设置“微监督”平台,确保人民监督员随时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投诉举报。三是依托新媒体开通法律知识学习专栏,确保人民监督员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提高。目前,我院新浪微博已推送信息121条,腾讯微信除板块本身内容更新152条外,还不定期推送重要信息5期。已发布“法律贴士”专刊12期。

媒体提问。
媒体: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哪些方面问题?
威远县检察院:重点围绕案件管理、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未检、民行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扩大解释、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三是不依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不依法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通知其家属,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超法定范围设立许可,限制和妨碍律师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对律师复制卷宗材料乱收费;四是滥用枪支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和超权限、超时限处理涉案财物,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形同虚设,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滥用退回补充侦查、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等规定,诉讼监督不规范、不及时,怠于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六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滥发、虚开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类法律文书,违规办案;七是案件的集中管理与条线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等违法违规办案清醒疏于监督;八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九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十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媒体提问。
媒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查摆出了哪些方面问题?
威远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摆出司法作风、职业良知、司法理念、程序违法等方面问题共50余条,具体如下:主要表现为:有在举报控告工作中存在对待来访群众缺乏耐心的情况;有不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在法庭上与律师争执的情况;存在有官气,以自我为中心的情况;检务公开程度不够;有释法说理不充分情况;有抹不开情面,不愿得罪人的情况,监督力度不够;检察机关不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难处;对检察院的工作不了解,检察工作接地气不够;有公诉人出庭,时间观念不强的情况;有态度生硬、推脱现象;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都还需要加强;有量刑建议不够人性化,过于严苛的情况;存在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防范预案针对性不强的情况;存在执行看管任务不按规定配备警力情况;有规范化水平不高,网上文书制作不规范情况;对认识有分歧的案件,公检法沟通不够;普法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进行普法讲座;法制讲座不够,服务企业不到位;调研理念不强;主动监督、细化监督、有效监督意识不到位;检察宣传力度不够;两法衔接抓得不紧;公诉人在法庭上与律师的对抗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同步录音录像与讯问材料不一致情况;存在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不及时情况;存在律师复印卷宗材料,拷贝资料无收费标准;存在不规范使用退回补充侦查以延长办案期限情况;询问证人存在在工作人员办公室询问的情况;扣押涉案财物不规范,存在无见证人扣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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