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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组织学习《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5-07-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谢乐乐)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自治区高法、自治区高检、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环保厅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

  该院要求,全院干部必须深刻意识到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性,充分理解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求全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对环境案件要及时立案、及时办案,确保环境执法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学习,全院干部对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表示,面对愈加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一名政法干警,要紧紧依靠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审理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各类案件,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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