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忠芳)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攀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明确专人、强化培训,提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能力。
该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配备了两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女检察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成员以女性特有的爱心、耐心和细心,柔情执法,用心感化,从心底唤醒未成年人犯的道德与良知,使其消除抵触情绪,真心悔过。同时,采取多方式多渠道促进办案人员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注重优化知识结构,除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学习外,还系统地学习犯罪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等理论知识,以及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办案人员专业化。
坚持原则、综合评估,减少社会对抗。
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慎捕慎诉原则,在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履行证据审查及风险评估,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是否属于初犯、归案后是否悔罪以及其成长经历、一贯表现和监护教育条件等,作出是否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予以起诉的决定。做到可诉可不诉,尽量不诉,避免因诉讼对抗对未成年人带来伤害。同时,严格实行不起诉说理制度。特别是对未成年犯进行知罪认罪教育的基础上,就案情、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理答疑,详细说明不诉的理由和目的,不仅使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政策的保护,真诚悔罪,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也使被害人认知并谅解,降低不捕不诉带来的诉讼风险。
齐心协力、强化宣传,坚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方面加强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有关组织和部门联合,建立了一支由团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教师等组成的15人的合适成年人队伍。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通过委托合适成年人到场,帮助未成年人理解讯问或询问程序,缓解恐惧焦虑。同时对讯问或询问过程进行监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该院已为涉案未成年人委托合法成年人到场10余次;另一方面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活动。选派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以校园为预防重点,通过法制进校园、法制宣传,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的理念,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