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送达工作方法 提高送达工作效率
公众全民讯(赵远建 何芳)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昌吉市法院在案件数量和受案标的急剧增加的情况下,案件送达难题凸显。
如何解决送达难题?昌吉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创制了《昌吉市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询问笔录》,该笔录从以下四方面做了细化。
一是穷尽所有联系方式。该笔录要求当事人如实告知能够联系的所有方式: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微信号及QQ号码等。
二是有条件启动电子送达方式。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本院采取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本院诉讼文书。
三是引入当事人诚信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须在其居住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3日内应当以书面方式将向本院进行告知,否则,本院将以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及方式送达本院诉讼文书,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是适用委托代收人规定。当事人在本案中是否存在指定法律文书代收人员,如果存在,须向本院明确法律文书代收人员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且向本院提交书面的委托手续。
该笔录在具体送达工作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目前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采用此中方式送达案件95件,送达成功率达100%。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