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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案件调撤率逾八成

发布时间:2015-07-0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赵剑琪)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案件调解方式,健全调解机制,有效地将化解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2015年1月-6月,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536件,审结案件1408件,结案率达91.67%,其中调撤结案1214件,调撤率86.1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18%。

  在审理案件中,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案件诉讼全过程,注重培养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将婚姻案件调和率作为一条硬杠杠,深挖法官调解潜力,要求每位法官掌握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调解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讲得明的语言和文字,对当事人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庭开到农家庭院、田间地头,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邀请乡镇司法所、村干部及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退伍军人等“四老人员”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做到“法、理、情”交融,进一步扩大调解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536件,审结案件1408件,结案率达91.67%,其中调撤结案1214件,调撤率86.18%,4个基层人民法庭受理民事案件556件,审结案件544件,结案率达97.8%,调撤结案536件,调撤率达98.52%,涉婚姻案件调和率达6.12%,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一线。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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