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茜 王江涛)2015年6月30日,伊宁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召开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慧同志向应邀参加发布会的新闻媒体记者、人民陪审员代表、律师代表、学生代表通报了该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

近年来,伊宁市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富有情法交融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3年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我院依法审理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7件;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7件65人,其中对20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于刑事处罚,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视以及侵害未成人民事权利等民事案件114件114人。

伊宁市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司法保护,积极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一是坚持寓教于审,体现特别保护,始终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维权落实在法庭内外,贯穿于审判全程,使刑事审判法庭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法制教育的重要场所。二是为了让未成年被告人减轻恐惧和抵触情绪,感受到社会、家庭的期待和关心,更好地认罪悔过,刑事审判法庭广泛采取圆桌审判方式,力求营造一种宽松缓和又不失严肃性的审判氛围。三是引入心理辅导和矫治工作。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我们发现,“涉诉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容易出现紧张、焦虑、绝望等心理危机,仅靠单纯的判决和简单的说教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为此,我院积极探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干预和矫治,将心理学知识运用于少年司法。
该院副院长张慧表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阳光护航”工程,今后,我们将直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诸多难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新方式,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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