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王杰)2015年以来,沭阳县检察院为有效配合规范司法专项行动的开展,积极创新反贪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反腐工作质效。
制定“三个制度”,确保有规可循。
为扎实开展反贪规范司法活动,该院相继制定了规范司法监督员制度、案件侦查终结后评议制度以及每周例会通报制度,实现从案件侦查过程中到案件侦查终结后的全程规范。规范司法监督员制度要求设立专门的规范司法监督员,对每个案件的侦查过程开展同步监督,及时提出更正意见;案件侦查终结后评议制度要求在案件侦结后组织全体反贪干警对案件进行评估,对做的好与不足的地方做出点评;每周例会通报制度则是对通过上述两个制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相关承办人员及时做出改正。做到发现一起严肃纠正一起,从严处理一起,以刚性的规定,严厉的处罚,遏制“软执行”问题。
搭建“检纪”协作桥梁,形成反腐合力。
根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要求,该院在反腐过程中,与当地纪委逐步建立了侦查前案件线索通报机制、侦查时侦查协作机制、侦查后共同反腐预防机制。该院与当地纪委建立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对各自立案或者受理的举报线索,认为相互之间应当通报、移送的,由专人负责通报、移送;2015年初,该院与纪委合作,携手侦破了沭城镇重大贪污、受贿窝案,立案侦查6人,涉案数额达200余万元,为该院2015年反贪工作取得“开门红”。依照相关规定,纪委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犯罪,需要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正式移送前该院可以介入进行初查;据悉,在每个重大自侦案件结束后,该院定期与纪委进行沟通协作,对涉案的重点单位进行反腐宣讲,防止类似案件在同一单位发生,营造廉洁自律的公务环境,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推动“三类助力”,提升办案效率。
一是巧借三项资源,助力线索发现。充分挖掘网络、生活、举报等信息资源,把群众在网络上、生活中倾诉、反映以及举报的信息资源进行盘活整理,以专人管理、专案跟踪和专家评估的方式从中筛选、挖掘有价值的线索材料,增强线索成案率。二是强化以案带案,助力挖窝牵串。如在查处县韩山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副主任孙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时发现,时为韩山镇城管队队长的宋某某和韩山镇民政助理、村建助理的封某某有受贿之嫌,随即对宋某某、封某某展开初查,一举查明两人受贿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该院共查处窝串案8件16人,占立案总数的59.3%。三是强化技侦运用,助力案件突破。充分运用侦查基础信息查询、话单分析等科技化手段开展侦查工作,并由此突破案件的关键环节。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