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姜新香 宋伟)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农民工马某、王某、张某追回了李某拖欠他们的3800元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马某、王某、张某三位农民工给包工头李某打工,辛辛苦苦劳动了大半年,本以为可以拿着工钱回家,却仅仅等到了李某的一张欠条。因李某并未按约定给付工资,于是三位农民工将李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令李某立即偿还拖欠马某等人的工钱3800元。因李某拒交案款,三位农民工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员潘立东、李震宇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传唤李某到庭,然而李某多次称自己在外地包工程,目前回不了敦化,等一回到敦化就将案款送至法院。
10月17日,王某给执行员打来电话称看到李某在家。执行员立即赶往李某住处,李某家的门反锁着,任执行员怎样敲门都不开,几位执行员只好跳杖子进入李某家,傍晚7点多,执行员将躲在屋内的李某带回法院。执行二科科长潘景春及多名执行员耐心细致地对李某进行说服教育劝其履行义务。经过执行员的不懈努力,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其家属打电话,当晚将案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款至法院账户中。10月20日(星期一)法院刚一上班,马某等3人就顺利的拿到了李某拖欠他们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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