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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一村干部贪污低保款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4-09-15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何玉武)近日,巧家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干部贪污案,被告人谭某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谭某在2010年至2013年担任巧家县马树镇某村安监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他人和自己的名义侵吞国家低保款共计23386元。案发后,谭某已退缴全部涉案赃款。谭某在立案侦查前,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正林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和自己名义申报并侵吞低保款的行为,主客上是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贪污低保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应依法处罚。综合被告人谭某的自首情节、积极退缴赃款和悔罪表现,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了前述判决。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期本生活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该院审理了多起村干部贪污低保款的案件,分析原因,除被告人主观故意外,这类案件多发于边远农村,广大的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低,由于地方政府宣传不到位,许多群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知道或一知半解,以加之职能主管部门审查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使一些村干部有可乘之机,导致这类案件多发。 (讯息来源: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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