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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湄潭县人民医院不择手段蒙骗死者家属

发布时间:2013-06-1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七次求救无人问津 患者命伤湄潭医院 院方毁证只赔三万元

  我是贵州省湄潭县茅坪镇桂花村桂花村民组村民文辉,我一岁半的孩子文婧在湄潭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突然出现病变。在此期间,我们曾7次向院方求救,一直无人理采。20分钟过去,我孩子因无人抢救而身亡。此时,湄潭县人民医院不仅不对已休克、倒地的唯一亲属实施抢求,还将文婧生前曾用过的医疗器械、残留药品转移,并将现场清毁、病历篡改。为控制事态扩大化,院方伙同相关部门,不择手段对死者家属进行蒙骗。如今失去孩子的我们上告无门,求助无路。

  二十分钟求救  无人问津

  十七个月女孩  命伤医院

  2013年5月2日中午,17个月的文婧因有点发烧,被镇卫生院诊断为扁桃体发炎,并无大碍。受手足口疾病的影响,医生向亲属文仕军(文婧的爷爷)提出了“最好,到湄潭县医院检查”的建议。为慎重起见,文仕军夫妇,于当日17时09分,把文婧带到了湄潭县人民医院,并交纳了800元押金,办理了入院手续。

  文婧入院后,住进了儿科7号病床,住院号为124595,主治医师江XX。该院对文婧进行了检查,并输了液。5月3日8时左右,文仕军夫妇与文婧在医院附近吃了早餐。此时,文婧均和往常一样,饮食、形态等一切正常。

  吃完早餐,医院进行常规检查和询问后,安排文婧做了CT检查。10时左右,医院为文婧打上了头针。10时8分左右,文婧出现频繁呕吐、面色口唇发绀、口鼻出血等症状。见状,文仕军夫妇于10时13分向医生发出了求救的信号。10时33分,主治医生江XX等人来到文婧的病房,开始组织施救,此时文婧早已没有了呼吸。

  从呼救到施救,耗去了20分钟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文仕军夫妇曾7次往返医生值班室请求救助,不过每次均遭到了“马上就来”、“知道了”、“我正忙”等语言的敷衍和搪塞。

  院方声东击西  削弱亲属力量

  医生见死不救  全力清毁现场

  江医生见文婧已经没有了呼吸,向文仕军夫妇提出了“文婧病情恶化,及时凑钱转院”的口头通知。根据院方的要求,文仕军用电话向附近的亲友借到了钱。正在文仕军步入医院走廊,冲冲前往拿钱时,被一医生拦了下来。该医生一面催促他赶快去凑钱转院,一面以“如果同意转院,就在‘转院通知书’上签字,以便医院提前安排救护车”等为由,要求他在“转院通知书”上签字。为争取抢救时间,文仕军连看都没看,便在医生指定处签了名。

  为了尽快拿到钱,为了给文婧争取更多的抢救时间,签完“转院通知书”,文仕军火速离开了医院。刚离开医院10分钟,确定文婧死亡的噩耗传了出来。此时,只有文仕军的妻子在文婧的身边。此人因过度悲伤而休克、倒地。江医生见状,不仅不对亲属实施抢救,而是将用于文婧的医疗器械、残留药品等全部转移,并将现场清毁一空。

  事后,文仕军才明白,转院、凑钱只是医院的借口,把他引开,以便转移医疗器械、残留药品,清毁现场才是最终的目的。当江医生来到病房时,院方已经很明白,文婧已停止了呼吸,已经没有转院的必要了。医院还在一边在催他凑钱,一边以“以便提前安排救护车转院”为由,叫他签“转院通知书”,而真正签的却又不是“转院通知书”,而是“病危通知书”。

  伪造病历资料  中途受阻 

  记载漏洞百出  前后矛盾

  天真无邪,能吃能喝的文婧,在打上头针几分钟,就出现频繁呕吐、面色口唇发绀、口鼻出血等病变。在此期间,亲属曾7次向医生求救无果,且文婧命伤医院。难道亲属不会,或不能向医院讨个说法?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当然有所预感,并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湄潭县人民医院不仅以转院通知为由,骗了文仕军在病危通知上签字,还利用凑钱转院引开了他,从而削弱了现场亲属的力量,实现了对医疗器械、残留药品的有效转移。转移完毕,江医生又带着医护人员进入了病历的修改和伪造。好在文仕军及时赶到,阻止了修改行为的继续发生。文婧死亡后,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院方交出了病历资料和监控录像。除监控录像外,其他大部份病历资料已经被院方修改得乱七八糟,且前后矛盾。

  据院方提供的病历记载,初步对文婧的诊断为“化脓性扁桃体炎、颅内占位性病变,疑似为“心肌炎、颅内感染”。诊疗计划为“1、予以青霉素、头孢甲肟抗感染。2、保持房间通风,保持呼吸道通畅。3、病毒唑抗病毒。4、完善五大常规、心肌酶、心电图、脑电图、头颅CT等辅查5、已反复向家属交待病情,患儿持续发热,病情随时可能加重,可能会出现颅内感染及心力衰竭。”鉴于此,湄潭县人民医院已对文婧做了头部CT检查,其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根据病历记载,2013年05月03日10时7分,湄潭县人民医院已对文婧实施了抢救。并分别在10时23分、10时30分、10时40分、10时50分、11时等抢救过程中的五次病变作了记录。11时30分因抢救无效,由江XX、谭XX、吴X、瓮XX、杨XX同时重复宣布文婧死亡。根据医院的监控录像记载,江XX等人于10时33分,才从医生值班时步入文婧的病房。病历中院方则是10时7分已对文婧采取施救,并对抢救过程作了病变记录。文婧的亲属始终不明白,病历中的抢救记录从何而来。

  据院方的病历记载,湄潭县人民医院已对文婧做了头部CT检查,其结果均未发现异常。既然如此,文婧怎么会突然产生病变,甚至在短时间内死亡呢?

  病历中不仅把文婧的年龄从“1岁5月”改成“1岁”,还多处把性别也写错。难道这些还不能说明,这病历是文婧死后伪造的吗。如果不是死者的亲属及时赶到,并进行阻止,可能早已被改得面目全非、且天衣无缝了。

  擅自扩大外延  尸检含药物成份

  结果只字未提  争执重回到起点

  文婧死亡后,不论家属怎么请求,湄潭县人民医院始终不肯交出文婧生前曾用过的医疗器械、残留药品。在文婧亲属的苦苦哀求下,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进行尸体鉴定的建议。谈话中,相关领导告之文婧的亲属,不必死盯着医疗器械、残留药品了,尸体鉴定结果出来,就有关于药物成份的结论。就此,身为农民的文婧的亲属信以为真,于是便做出了同意进行尸检的决定。

  2013年5月20日,湄潭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向文婧的家属发出了领取尸检报告,并协调处理此事的通知。次日,死者家属如约来到了湄潭县人民医院。刚进医院,一位负责接待的女同志(不愿告之姓名)告诉家属,文婧的尸检报告已经下来了。不过很快又发生了变故,医务科的石科长不仅对尸检报告下来一事进行了否认,还气势汹汹地威逼亲属签字火化尸体。当石科长的行为遭到文婧亲属的反对和拒绝后,石科长还扬言道:“该院将要请公安局、法院强行火化、若家属不配合就要抓人。”

  5月28日,死者亲属接到了“遵义医学院【2013】尸鉴字第022号”《病理学尸体解剖检验意见书》。根据记载,该鉴定报告由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委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出具。出具时间为2013年05月16日, 鉴定意见为“文婧的死亡原因系病毒性脑干炎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意见书只对尸体的直观现状进行了表述,对死亡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鉴定意见,对药品、医疗器械之事只字未提。

  接到尸检报告,上当受骗的感觉在我们心中油然而生,于是向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理局、湄潭县人民医院提出了“诊疗与尸检结果误差之大;20分钟7次求救无果;骗签病危通知书、引导和催促亲属离开现场;亲属休克和倒地,医院视而不见,火速转移医疗器械、残留药品,并伪造病历资料;扩大尸检外延诱导亲属签字”等环节的用意和目的,给个明确的说法。从而使事态的发展又回到了起点之上。

  医疗现场遭毁  院方三万买一人命

  亲属筋疲力尽  想讨说法实在太难

  至今不论是湄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理局,还是湄潭县人民医院始终没有任何人或部门对家属提出的请求,从口头或书面上给出一个正面的回答。6月7日在家属的再三追问下,湄潭县人民医院安排了吴副院长和石科长与文婧的亲属座谈。座谈会上,吴副院长开门见山地说:“人死不能复生,都已经这样了。再谈过程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要想解决问题,就只有不谈过程,谈谈结果。你们作为死者的亲属在补偿方面有什么要求,你们说说后我们再作处理”

  的确,人死不能复生。我们对文婧的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疑点,但思来念去,最终也得归在补偿和赔偿这一途径上来。于是便按吴副院长的要求提出了相应的补偿请求。

  座谈结束,吴副院长还告诉死者的亲属,就其提出的补偿要求,他不能表态,还得提交院长会议,并向相关部门请示后才能作答,于是双方便约定了回复时间。6月9日,我们应约来到了湄潭县医院的会议室。在会议室里,吴副院长没有了踪影,参加座谈的则是该院院长肖X。答复会上,肖院长和吴副院长一样,都是开门见山,不过不是对补偿请求的答复,也不是调整,而是对吴副院长与死者亲属座谈结果和处理方式的全盘否认。从而使事态又回到了医患双方谈论医疗过程的程序上。谈话中,当文婧的亲属又一次提出请肖院长对医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作出明确的说法时,肖院长始终避而不言。亲属们问急了,他又提出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才能作答。

  我们认为,文婧突然发生病变,在20分钟内,7次求救无人问津。文婧死亡后唯一在场的亲属休克、倒地,医院不抢救,而是转移生前曾用过的医疗器械、残留药品;医院伪造病历,不交出医疗器械、残留药品;扩大尸检外延诱导亲属等也要鉴定才能做答,这分明就是小题大做,其目的就是故意拖延时间,企图将死者亲属拖到筋疲力尽,而使其自愿放弃的做法。从而使矛盾再次升级,医患双方就此步入了僵持不下的局面。为达到久拖不决的目的,肖院长请来了由湄潭县公安局、湄潭县司法局、湄潭县信访法制局等单位组成的“湄潭县矛调中心”。

  只虚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以秦副局长为首的“矛调中心”,在座谈时只许医院拍摄,而不许死者家属拍摄。当我们反问秦副局长这是为何时,秦副局长一拍桌子,便叫死者家属“滚出去”而告终。因双方观点不一,“矛调中心”的个别领导始终心怀坦护院方之意,致使医患双方矛盾再次升级。无奈之下,我们只好离开医院,向湄潭县人民政府分管的谢副县长提出了“主持公道”的请求。次日,在谢副县长的主持下,医患双方又一次坐到一块,最终院方就患方250000多元的补偿请求,作出了30000元补偿的回复。就此,我们认为,湄潭县人民医院既不对医疗过程中的疑点作出正面回复,也无补偿诚意,我们也不再请求相关部门恰谈此事了。不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和手段,也会为文婧之死讨个说法。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句句真实,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文辉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本网无责。

反映投诉报料人:文辉

2013年6月13日

投诉人基本资料:
投诉人姓名: 文辉 身份证: 52212819XXXXXXXXXX
手机: 1838XXXXXXX 固定电话:
QQ号码: 82XXXXXXX 单位名称: 湄潭县茅坪镇桂花村XX组XX号
地址: 贵州省湄潭县茅坪镇桂花村XX组XX号 邮箱: 82XXXXXXX@PP.COM
投诉IP: 111.1XX.XXX.XXX 投诉时间: 2013-06-13 17:27:54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被投诉人姓名: 肖X 电话/手机: 1330XXXXXXX
地址: 湄潭县湄江镇 被投诉单位: 湄潭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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