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的通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近期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学术论文造假、违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等案件进行了调查,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者。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部分已完成调查处理的违规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购买论文问题。经查,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为通讯作者、闫晓菲为第一作者的论文“Interleukin-37 mediates the antitumor activity in colon cancer through B-catenin supp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中国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终止张睿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令退回项目资金,取消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等;取消闫晓菲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
二、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购买论文问题。经查,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为通讯作者、刘宏旭为第一作者的论文“Reduced mir-125a-5p level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ur prog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中国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终止于韬承担的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项目、责令退回项目资金,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取消刘宏旭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购买论文问题。经查,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为第一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青岛大学张建立为第二通讯作者的论文“ 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s associated with colon cancer progression”,系张坚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张建立监管不力并使用该论文申领科研奖励。青岛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张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终止或撤销其依托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对张建立给予警告处分,并追回已发放的科研奖励。
四、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购买论文问题。经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为通讯作者、蔡铭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Epigenetic silenced mir-125a-5p could be self-activated through targeting Suv39h1 in gastric cancer”,系蔡丽生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蔡铭智使用该论文申报研究生招生资格。福建医科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蔡丽生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5年,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取消蔡铭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3年,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五、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王贞购买论文问题。经查,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王贞为通讯作者的论文“Interleukin-36 receptor antagonist is associ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renal cell carcinoma”,系王贞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南京医科大学对王贞予以解聘,免去其肾内科主任,撤销其肾内科党支部书记,追回引进人才经费,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
六、山东大学王秀丽购买论文问题。经查,山东大学孔北华为通讯作者,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烟台毓璜顶医院王秀丽为第一作者的论文“Reduced M6A MRNA methylation is correl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human cervical cancer”,系王秀丽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王秀丽未经孔北华同意将其列为通讯作者并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孔北华对论文撰写、投稿不知情。山东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王秀丽博士学位申请资格,暂停孔北华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1年。依据查明的事实,取消王秀丽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5年。
七、南京理工大学陆伟购买论文问题。经查,南京理工大学杨余旺为通讯作者,南京理工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淮阴师范学院陆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Data acquisition ad hoc network system based on wireless sensor”,系陆伟委托第三方代写,陆伟未经杨余旺同意将其列为通讯作者并伪造通讯作者邮箱,杨余旺对文章发表不知情,在文章刊出后即要求陆伟立即撤稿。南京理工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陆伟博士学籍、终止博士学习资格;给予杨余旺批评教育。依据查明的事实,取消陆伟申报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资格5年。
八、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孙明飞违反论文署名规范问题。经查,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双林为通讯作者、孙明飞为第一作者的论文“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r Progression”,系由孙明飞完成并投稿。孙明飞未经张双林同意将其署名为通讯作者,并自行注册通讯作者邮箱与期刊联系。张双林对论文撰写、投稿不知情,但在获悉论文发表后未向期刊提出撤销其通讯作者署名。河南大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取消孙明飞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评优评先资格3年,撤销其依托论文获取的相关项目、奖励、荣誉,并追回奖金;取消张双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评优评先资格1年。
九、北京华油冠昌环保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套取财政科研资金问题。经查,北京华油冠昌环保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承担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存在伪造支出证明材料、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等问题,违反了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规定,违背了科研诚信要求。科技部决定收缴项目违规资金96.07万元,取消该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吴宗毅申请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各级各类科研活动资格5年。对其他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上述案件涉及的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第三方相关线索,科技部将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案件查办过程中,相关高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涉及本单位人员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不回避、不包庇,对此应予肯定。上述案件也反映出,有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和经费管理上不履责甚至弄虚作假、乱作为,少数科研人员学风浮躁、学术失范、诚信失守。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科研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了科技创新良好生态,对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和科技界整体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惩处。科技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将会同各地方和相关部门持之以恒抓好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目前,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对网络披露的涉嫌造假论文及网络举报的其他科研诚信案件开展调查,结果将陆续公布。
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扛起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科研合同义务,规范管理科研资金,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主动发现、严肃处理违规使用经费、违背诚信要求等的行为。广大科研人员要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珍惜学术声誉,恪守科研规范,坚守诚信底线,强化科研担当,为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科技力量。
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