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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转换侦查方式促进侦查效能提升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华福科)沭阳县检察院在贿赂案件侦查中做好初查、审讯、“借力”三篇文章,转换侦查模式,提高侦查效能,以扭转“政策换取口供”的不利局面。

  力量前置,夯实初查基础。

  为避免因信息质量欠缺而使侦查效果“打折扣”,该院坚持以初查指导审讯,力争在初查阶段做到对信息掌握的“全、细、实”。通过侦防信息平台、检银快查通道、秘密联络员等渠道,对行受贿嫌疑人的房产车辆、银行交易、从商或工作经历、交往人员、通讯联系等与行受贿有高相关度的信息“应查尽查”,并对行贿嫌疑人的性格、兴趣、喜好等个性特征进行调查了解,为确定审讯的方向、重点和策略打实基础。

  精准打击,强化价值审讯。

  结合初查信息,及时开展话单分析、手机短信恢复、电脑信息提取、笔迹及印章鉴定等侦查技术手段,对初查中所获信息进行快速固定,做实、做强外围证据。在讯问中,恩威并举、借势造势,密切关注行贿嫌疑人的外在表现,研讨判断心理变化,适时抛出相关信息,以尽快动摇、摧垮其心理防线,变“拉锯战”为“心理战”,更好的把握审讯主动权,提高讯问成功率。

  “巧借东风”,加强检纪合作。

  对于初查中未能获取有力信息或在接触中感觉审讯难度较大的行贿嫌疑人,该院商情纪委协助,对行贿嫌疑人进行“双规”审查,由侦查人员全程以纪委名义从事审讯突破,并根据审查情况及时将将犯罪嫌疑人带至检察机关专门讯问场所予以证据固定。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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