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新疆木垒县法院高效执结一起邮寄物品损坏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5-09-1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雷春锦)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在3日内高效执结一起邮寄物品损坏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郭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圆满实现。

  2014年8月19日,申请执行人郭某与木垒县某快递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保价快递合同,郭某将一块彩玉交付该快递服务中心邮寄,双方约定保价价值10000元,郭某支付保价费及邮寄费448元,后由于被保价的石头在邮寄过程中被损坏,为此,郭某于2014年12月24日向木垒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递服务中心及经手办理邮寄业务的业务员如约赔偿保价物品损失并返还邮寄物品及邮寄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快递服务中心及业务员赔偿郭某石头损失7000元。因快递服务中心及其业务员没有在达成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郭某于2015年7月10日向木垒县法院申请执行,7月13日该院向快递服务中心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在3日内一次性付清案款7000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