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两个规定”精神
全民公众讯(彭彪)9月10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两个规定”内容,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会议由党组书记毕晓鹿主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分别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等内容。
会议指出,“两个规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组书记毕晓鹿要求,一是全院干警一定要深刻领会“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学习,逐条逐句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扎实抓好“两个规定”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各党支部要通过集中宣讲、分散自学、座谈讨论、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深化广大干警对“两个规定”的理解,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使“两个规定”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三是严格遵照执行“两个规定”。纪检监察处、审管办等相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相应的落实措施,细化各项具体举措,加强督促检查,并抓好执行,确保中央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院长丽捍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做出表率,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广大干警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纪律,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要全面、如实、及时地记录,全程留痕,并存入案卷,坚决杜绝违反“两个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的发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