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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法院违法干预办案登记表随案走

发布时间:2015-08-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李春宏)为防止外部人员和法院内部人员违法干预办案,确保人民法院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日前,镇康县法院将《违法干预办案登记表》随案件卷宗同时装订、扫描,存入案件正卷备查。

  根据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法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镇康县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将《违法干预办案登记表》随案件卷宗移送,对于发生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法过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并将其作为违法干预办案的惩戒依据,予以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

  随案移送《违法干预办案登记表》是镇康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两个规定实施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违法干预办案、惩治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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