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喀什中院裁判文书上网成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8-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王敞海)2015年8月27日上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裁判文书上网新闻发布会,喀什日报社、喀什电视台、喀什地委宣传部、喀什检察分院、地区公安局、地区司法局等单位代表及人大、政协、律师、人民陪审员代表受邀参会。

  喀什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阿米尔·塔力甫发布了喀什两级法院2012—2015年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及中院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举措。

  阿米尔塔力甫副院长介绍,截止2015年8月15日,喀什地区中院及辖区内基层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共计1969篇,其中喀什中院1185篇,基层法院784篇。在喀什法院司法公开网站上网发布汉文裁判文书435篇。两级法院通过各法院的门户网站已上传4811篇生效裁判文书,其中,汉文裁判文书1676篇,维文裁判文书3135篇。通过裁判文书上网提高法官的职业化水平,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上下级法院、不同法院之间的裁判标准;最终达到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

  会上,中院审管办高红主任就裁判文书上网的重要意义、如何不泄露有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哪些裁判文书不宜上网、为什么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上网等相关问题进行答记者问。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