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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中院:积极搭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桥梁”

发布时间:2015-08-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彭彪)近年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等方面入手,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班子成员多次到辖区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座谈,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律师代表提出的年底立案难、执行难、办案周期较长、定期与律师召开联席会议等合理意见建议,该院逐项整改落实。对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进行立查立改、当场解决;对需要长时间解决的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该院严格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在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院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保障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案卷材料的各项权利。在庭审中,该院充分保障律师发言权,并认真记录律师的辩护意见;制作裁判文书时认真对待并全面回应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对律师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阐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当事人情绪激烈或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及时与代理律师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积极引导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协助法官做好释法说理、利弊权衡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为实现保障律师执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今年4月,哈密地区中级法院还与地区司法局联合召开“规范法官律师关系”研讨会,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律师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该规定六章、二十八条,从健全法官与律师沟通交流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廉洁、推进法官律师职业平等互尊、强化业务配合协作、建立法官律师互评、互议、互督机制等方面入手,立足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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